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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填报省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运行情况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3-07-30  浏览:

各相关单位和省重点实验室:

年度运行报告是省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和补助支持的必要条件,根据《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和《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(试行)》要求,请各有关依托二级单位组织所属省重点实验室认真填报《2020年度运行情况报告》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  一、填报范围

  凡经省科技厅认定(备案)的省重点实验室都必须按照要求报送年度运行报告,详见附件1。

  二、填报时间

  2021年3月23日-2021年4月13日。

  三、填报方式

  请各省重点实验室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,选择“重点实验室”入口,进行网上填报。所有重点实验室需先在系统内完成“省重点实验室备案”后,再填写2020年度运行情况报告(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)。

  四、有关要求

  请各相关二级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填报工作,认真审核填报材料,把好质量关、真伪关、诚信关。各重点实验室要如实填报,不得弄虚作假,虚报浮夸,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对无故不填报的省重点实验室,省科技厅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。

联系人及电话:王华、郭瑞雪,0459-6503617

  填报技术咨询电话: 0451-826513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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